GB 16895.1-1997
ID: |
011229BE8D154C7D81DF1E9E01C487D8 |
文件大小(MB): |
0.4 |
页数: |
11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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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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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港分享网,www. h ttx w o m,GB 16895. 1-1997,前 言,本标准是GB 16895《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第1部分,它等同采用IEC 364-1:199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三版).,GB 16895在《建筑物电气装置》总标题下共分以下七个部分:,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第2部分:定义,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估,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6部分:检验,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本标准对《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的后续各部分具有指导意义和约束作用。有关单位在编制后续各,部分时,应注意与本标准保持协调一致,本标准附录A的性质因IEC 364-1:1992未给出,故空缺,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是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而增加的,IEC 364-1无此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朱德基、董连续,GB 1 6895.1-1997,IEC前言,DIEC有关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那些特别关心这些问题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对所涉及的主题尽可能表达国际上一致的看法,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建议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一致,IEC表达这样一个愿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各,自的国家规程中采用IEC建议的文本。IEC建议的文本与相对应的国家规程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国,家规程中明确指出,本国际标准由IEC TC 64(建筑物电气装置)起草,IEC 364-1第三版取消并替代了 1972年发行的IEC 364-1第二版和1970年发行的IEC 364-2第一,版,本标准的文本是建立在下述文件的基础上的:,国际标准草案投票情况报告,64(00)200 64(00)223,批准这个标准的投票情况的全部信息资料,见上述投票情况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GB 16895. 1-1 997,idt IEC 364-1:1992,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1 : Scopes object and fundamental principles,11章:范围,11.1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电气装置,例如在下述建筑物和类似设施中的电气装置:,a)居住用房屋;,b)商业用房屋;,c)公共用房屋;,d)工业用房屋;,e)农业及园艺用房屋;,f)活动建筑物;,g)野营车、野营车营地及类似场所;,h)建筑工地、展览会、集市及其他临时性设施;,i)游艇和停泊地,11.2 适用于本标准的电气装置包括:,a)标称电压为交流1000 V及其以下或直流1500 V及其以下的供电回路;,本标准考虑的交流电的优选撅率为50 Hz.60 Hz和400 Hz,但不排除因特殊用途而使用的其他频,率;,b)电器的电源取自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 V的装置而电器的工作电压超过1000 V的回路,例如给,气体放电灯、静电除尘器供电的回路。电器的内部布线除外;,O未被器具标准明确地包括在内的任何布线系统和电缆;,d)建筑物外的所有用户装置;,e)通讯、信号、控制和类似用途的固定布线(不包括电器的内部布线);,f)电气装置改建或扩建的部分和现有电气装置中受到改建和扩建影响的部分,11.3 本标准不适用于:,a)电力牵引设备;,b)机动车的电气设备;,c)船用电气装置;,d)飞机用电气装置;,e)公共道路照明装置;,f)矿井用电气装置;,g)抑制无线电干扰的设备(影响装置安全的设备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技术监督局1 997-06-28批准 1998-09-01实施,GB 1 6895.1-1 997,h)电围栏;,i)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注:但是,大气现象对电气装置的影响仍属应考虑的内容(如关于避雷器的选择),11.4 本标准未考虑用于:,—公用配电系统;或,——公用配电系统的发电和输电N,11.5 对于电气设备,本标准只涉及它们的选择和它们在装置中的应用,这一点也适用于符合有关标准的成套电气设备的组件,12章:目的,12.1 本标准包括电气装置的设计和安装规则,制定这些规则是为了在预定的使用中提供安全和应有,的功能,12.2 本标准13章所提出的是基本原则,它不包含因技术的发展而需要经常修改的具体的技术要求,12. 3本标准第3.7部分涉及的是技术要求,遵守这些技术要求是为了保证电气装置能符合本标准,13章所提出的基本原则,13章:基本原则2],131节一安全防护,131.1 概述,本节所列的内容是针对电气装置在合理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而提出的要求,其目的是保,障人、家畜和财产的安全,注:电气装置中存在两类主要危险:,—电击电流;,——因温度过高而可能引起的灼伤、着火和其他有害的效应,131.2 电击防护,131.2.1 直接接触防护,对于人和家畜在接触电气装置的带电部分时所可能发生的危险应有防护,这种防护可用下述方法之一获得:,—防止电流从任何人或家畜的身体通过;,—限制能够通过身体的电流,使其值低于电击电流,131.2.2 间接接触防护,对于人和家畜在故障情况下接触外露可导电部分时所可能发生的危险应有防护,这种防护可用下述方法之一获得:,— —防止故障电流从人或家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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